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从研发测试走向商业应用,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性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此次发布的标准立足我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实际,兼顾技术可行性、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构建了维度完整、要求清晰、适配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
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障 研发验证须开展道路试验
标准明确,车辆制造商应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制造商应在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过程中组织开展相应的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并确保相关试验资源和条件满足研发验证要求。这意味着,道路试验已不是可选项,而是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阶段必须落实的硬性要求。
强化动态驾驶能力 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
在动态驾驶任务执行方面,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标准还明确了各类场景下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安全要求,以及最小风险策略的触发和执行要求。人机交互方面,系统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提示需规范。对于L3级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防范误用滥用风险。
多位一体检验检测 保障标准可落地实施
为确保标准真正落地,标准构建了“企业保障能力检验+安全档案检验+确认性试验”多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产品安全档案的完整性与鲁棒性进行检验,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41798《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GB/T 44719《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和GB/T 47025《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仿真试验方法及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综合采用场地试验、道路试验、仿真试验等方法开展确认性试验,全面检验自动驾驶系统的实际能力。
与国际法规协同 更贴合国内实际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还深度参与了国际法规协调。由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于2026年6月正式获批发布。与ADS GTR相比,我国标准对L3级、L4级系统提出了更细化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产品的安全边界,完善用户使用告知、操作培训等要求,并创新性构建统一标准化试验场景体系,在保持核心技术要求与国际法规协调一致的同时,更贴合我国道路交通环境与行业管理实际,更具落地可行性。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自动驾驶产品明确了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对规范技术研发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护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扎实做好标准的宣贯解读与实施执行,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并持续完善自动驾驶试验方法、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管理系统等配套标准,加快构建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体系,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规模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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