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9日,韩国媒体《韩民族21》报道称,韩国足协除被曝对多名裁判实施性贿赂外,还曾在2012年“不当招待”3名中国足协相关人士。消息传出后,中国足球协会官方当日作出回应,表示已就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并将及时对外公布调查结果。
中国足协在回应中表示,近日有韩国媒体报道,2012年1月韩国足协曾“不当招待”赴韩进行裁判交流的3名中国足协工作人员,引发国内舆论关注。足协对此高度重视,已对相关情况启动调查,后续将及时公布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据韩媒披露,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韩国足协共进行了8次不当性招待,接待对象包括参加国家队和奥运代表队比赛的外国裁判,以及中国足协相关人士。具体而言,2012年1月18日,3名因裁判交流项目访问韩国的中国足协相关人员,被韩国足协安排“不当(性)接待”。这3人的身份已曝光,分别是中国足协裁判部门负责人、裁判会计负责人以及裁判事务负责人。报道还显示,韩国足协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一家“按摩店”为3人提供了相关接待,并使用协会法人卡支付了90万韩元。
此次事件的背景,与中韩足协之间的裁判互换合作有关。据国内媒体报道,双方当时达成协议,计划互相派遣裁判执法对方联赛:韩国裁判来华执法中超、中甲,中国裁判赴韩执法K联赛相关赛事。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多名韩国裁判执法了中超比赛,韩国K1联赛却拒绝中国裁判执法。3名中国足协工作人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于2012年1月赴韩进行裁判交流。
从公开信息看,涉事3人均身处中国足协裁判管理的关键岗位,职务涉及裁判部门负责人、会计负责人和事务负责人。裁判交流本应是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联赛间合作的正常安排,但若出现“不当接待”乃至性招待,则可能涉及利益输送与纪律问题。中国足协此时表态展开调查,意在澄清事实、整肃内部管理,也回应了舆论对裁判队伍廉洁性的关切。
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具体结果有待足协进一步公布。外界普遍关注,调查是否会查明3名人员的具体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是否会影响中韩足球交流的后续安排。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足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必须守住纪律底线,任何形式的“不当招待”都可能侵蚀行业公信力。中国足协能否借此案完善制度、查处问题,将是后续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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