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友黄先生在江苏购买了一辆私家车,并在江苏上了牌,缴纳了全年的养路费。但是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因为工作需要,他想把车转到自己的老家福建宁德来。他在江苏和宁德的车管所办好了所有的手续,准备到宁德市稽征处办理养路费转入的时候,却被告知还要补交2个月的养路费才能转入。黄先生很郁闷,自己已经在江苏交了全年的养路费,为什么在宁德还要补交呢?为此路路通专门咨询了福建省公路局稽征处的相关负责人,据了解,车主多交的2个月养路费可以到江苏稽征部门申请退还:
录音:转入这里是从车辆注册登记后开始征收,那么在江苏交的要到江苏那边退。“那就是说如果车主是11月转入我们这里的,那就要在这里交11,12月的,然后在江苏多交的要去江苏退?”“是的。”
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养路费应该在车辆完成注册登记后开始征收。而如果车主申请养路费转出,那么从转出手续完成后的第二天开始养路费停止计算,直到车辆在转入地重新登记后再开始计费。也就是说,黄先生的车在11月份转出,江苏缴纳的养路费就到10月份为止,多交的养路费可以向江苏地区的稽征部门申请退还,而他也是在11月份转入宁德的,当然要在宁德继续缴纳11,12月的养路费。 |